这也是一场与酒中仙李太白“擦边”的纠纷案,也是一场实力悬殊的博奕。
博弈的彼此,一边是有着11家“老字号”品牌的上市企业——西安饮食,另一边是注册资产仅3万余元的中小企业——西安卫尔康安销售市场营销服务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卫尔康安企业)。
本无纠葛的两个公司对簿公堂,是因一款“玉浮梁”稠酒商标。戏剧化的是,整整的恩怨四年后,西安饮食居然溃不成军, 终向另一方赔了约30万余元。
期内,俩家公司将“商标应用在先”这一法律要求讲解地酣畅淋漓。故事情节持续翻转,可谓是一部课本等级的知识产权案例。
如今纠纷落下帷幕,回过头再看这么多年彼此的“消耗战”,别有寓意。
恩仇怎样结上?
对簿公堂的导火线,要从2008年谈起。
那时,创立仅1年时间的卫尔康安企业,向有关部门明确提出“玉浮梁”商标申请注册。2010年4月,注册事项尘埃落定,该商标被核准应用在水果酒、酒酿、米酒等第33类产品上。
“玉浮梁”到底为什么东西?
卫尔康安企业责任人步华明称:“‘玉浮梁’三个字 早发生在宋代初期的古书《清异录》中,原句是‘旧事李太白好饮玉浮梁’。”
有着丰富多彩历史时间文化内涵的名字,虽然等了2年,但好赖取得了商标商标注册证。
诡异的是,某 ,步华明发觉销售市场上面有同名的产品。
“2013年,我不经意去西安饭庄用餐,发觉她们也是有‘玉浮梁’稠酒。过后,大家便给西安饮食发过催告函,请她们终止侵权。”步华明告知新闻记者。
“那时候的考虑到非常简单,并没想和上市企业请律师打官司。他们在西安是很出名的大企业,稠酒做得很好,大家期待可以协作,一同把‘玉浮梁’稠酒产业链搞好,让我们都知道李太白喜欢的酒是‘玉浮梁’。”
殊不知,事儿的发展趋势并不是一帆风顺。3年時间,曲折许多。
2016年,卫尔康安企业将西安饮食诉诸于法院。
提起诉讼原因包含,另一方侵害申请注册商标专利权,还将“玉浮粱”及“玉浮梁”更替应用在其三款稠酒商品上,并由其属下分公司承担生产制造,所辖8家店铺自2011年便逐渐销售等。
应对这般大的“罪行”,西安饮食辩称:早在2001年,集团旗下西安饭庄在对外开放公布的广告宣传单中,便应用“玉浮梁”做为其酿制稠酒的名字开展宣传策划。
为什么西安饮食敢这般振振有词地说自身早已逐渐开始应用该名字呢?
这是由于法律法规上有一个“商标在先所有权”要求。
简易而言,便是张某先申请注册商标,王某未注册商标,可是却在于张某应用与申请注册商标同样或类似商标,还造成了一定危害。在这里情形下,王某可以再次在原来范畴内应用该商标。
自然,这则法律规定的目地是为了更好地均衡利益输送,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管理。
故事情节大翻转
彼此各说各言之有理,寻找西安中级法院讨回公道。
西安中级法院觉得,西安饮食生产制造和售卖的“玉浮梁”稠酒,显著标明了“西安饭庄”字眼,再加之西安饭庄在当地的知名度,不容易导致群众搞混、错认。
此外,西安饮食对该商标的应用还组成了在先应用。
场法院对战,西安饮食申诉成功。
一审判决后,卫尔康安企业不服气,起诉至陕西省 人民法院。
到了2019年,陕西省 人民法院的宣判总算下发。
結果意想不到——西安饮食输了官司,并被规定立刻终止损害卫尔康安注册公司商标专利权的个人行为,向卫尔康安企业赔偿财产损失和有效支出总共约30万余元。
宣判合情合理
先,西安饮食无法证实其对“玉浮梁”商标的应用造成一定知名度,稠酒的销售量非常大水平是因为西安饭庄的优良信誉,因此在先应用抗辩不创立。
次之,该商品在网络上售卖,早已超过合理使用的原来范畴。
后,西安饮食在相近产品上应用“玉浮梁”及“玉浮粱”,存有客观故意,组成侵权行为。
故事情节奇妙翻转,西安饮食没法接纳,向 高法院申请再审。
結果迅速见分晓。
3月21日,西安饮食发布消息, 高法院驳回申诉其再审申请。用时四年的商标纠纷案件,从此完美收官。
但是,迷惑不解的是,西安饮食亦或于2001年应用过“玉浮梁”名字,无法储存有关直接证据也就而已,为什么竟都没有立即申请办理商标申请注册?
据 裁判文书网信息,到了2014年,西安饮食这才想到申请注册商标,却被商标局“绝情”驳回申诉。
这时间距卫尔康安企业拿到“玉浮梁”商标,已经有四年之久。
做为有着好几个“老字号”的上市企业,西安饮食理当具备更多的知识产权观念和水准,为什么却输给一家刚启动的中小企业?
西安饮食的一位工作员表明,这一新项目起诉時间较长,并不了解往日的全过程,因此没法做出表明……
商标战司空见惯
陕西省餐饮业界的“领头”,由于商标侵权行为坠入社会舆论涡旋,说起来总感觉难以相信。
但是,有得必有失,稍有大意,马失前蹄也未可知。
知识产权观念并不因公司尺寸而有一定的区别。由于专利权包含范畴特别广,涉及到商标类型多种多样,会存有因麻痹大意而造成无法立即申请注册商标的状况。
好在,吃一堑长一智。
2015年,即西安饮食申请注册“玉浮梁”商标申请办理被退回的第二年,其与陕西工商行政部门管理局签署了《申请注册商标专利权维护合作合同》。
这一举动借以“增加商标知名品牌维护幅度,扩张商标维护范畴,与业务流程密切有关的商标申请注册类型开展注册申请维护,避免别人在别的行业恶意抢注商标。”
实际上,商标纠纷案件并不少见。
在其中,不仅有中小型企业侵害上市企业在先支配权的,也是有上市企业无法立即申请办理商标造成处于被动侵权行为的。
据了解,2019年度,在山西省区域内,以案由“商标权所有权、侵权行为纠纷案件”为查找标准,查找结果显示为960余件。
总数这般巨大,一方面表明知识产权观念持续在加强,另一方面也表明商标侵权行为经常发生。
紧要关头,拿出法规的装备维护保养自身的利益,才算是正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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